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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塑料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情况进展
       2023年11月13-19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三届会议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这次会议旨在落实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第5/14号决议,该决议要求建立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到2024年达成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塑料公约),涉及塑料制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其生产、设计、回收和处理等,以控制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问题。
       这次会议是继2022年11月份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召开的第一次、2023年5月在巴黎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后的第三次政府间谈判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会后由环发署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预稿案文”。该预稿案文中涉及与海洋塑料和渔具的主要内容有:
       1、渔具——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渔具的标记、追踪和报告要求,以防止、减少和消除被遗弃、丢失或以其他方式丢弃的含塑料的渔具; 
       2、再生塑料成分的使用——鼓励在塑料制品中使用含有最低百分比的再生塑料;
       3、生产者延伸责任——塑料渔网具生产者承担其产品的回收处理责任或支付回收处理费用;
       4、海洋环境中的现有塑料污染——各缔约方应公布有关常见塑料污染类型以及导致塑料污染的做法和行为的信息,防止塑料污染(包括沿海和淡水区的乱扔垃圾)进一步加剧。
       5、塑料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和释放——鼓励各缔约方促进科技创新,防止塑料产品(包括微塑料)释放到海洋环境中。
       6、履约和遵约——联合国环发署秘书处将设立一个包括委员会在内的推动履行和促进遵守本文书规定的机制。负责监督各缔约方履约执行情况。
       7、报告进展情况——每个缔约方应根据商定的时间表,向专门机构报告为执行塑料公约规定而采取的措施,以及此类措施的成效。
       在会议举行期间,11月15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其中表示,将在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达成合作:中美两国决心终结塑料污染,并将与各方一道制订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塑料污染)国际文书。

       我国是渔网具生产大国,也是使用大国,此项“塑料公约”的谈判和结果,将对我国的渔业管理和网具生产、使用、国际贸易等产生重大影响。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紧密跟踪谈判进展,并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塑料公约对我国渔业和渔网具产业的影响分析评估工作。广大渔网具生产企业和捕捞企业也需要未雨绸缪,为塑料公约的履约提前谋划,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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