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交纳2023年会费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3年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各项职能,根据《章程》与《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对象
全体会员单位。
二、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
三、其他事项
(一)请接到通知后,将会费交纳至协会账户,秘书处将开具财政厅监制的电子版“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并通过贵单位邮箱发送至交费单位。协会年度会费交纳均以文件形式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秘书处。
(二)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
位提供服务,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协会将不定期梳理会员单位的联络人员信息,联络人员有变化的请会员单位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入《会员单位相关信息表》(见附件),于 2023年5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永军
电 话:15201210570(微信同号)
传 真:010-64333249
邮 箱:chinaycj@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院东润枫景6-1-1003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