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建设
船舶监理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建设 > 船舶监理
关于公示第二批“渔业船舶监理规范管理 条件单位"登记评审结果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渔业船舶监理单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经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山东强岚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扬州金诺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长江船舶设计有限公司3家监理单位通过渔业船舶监理规范管理条件单位登记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公示期限:5天(2024年1017-10月23日)

联系人:王永军 15201210570

 箱:chinaycj@163.com


 

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2024年10月17日






电话:010-64333249 传真:010-64333249 邮箱:chinaycj@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C座705室
版权所有: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京ICP备05061015号-1